集团公司完成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

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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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近日,集团公司分别于各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各部门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市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要求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上率下、逐层传导。责任书还强调,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承担的领导责任的,将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下一步,集团公司还将督促所属企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